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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残疾人联合会_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_1

中国残疾人联合会_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

       接下来,我将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问题,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决大家的疑惑。下面,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话题。

1.什么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

2.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

3.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哪个部门

中国残疾人联合会_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

什么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,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。

       一、残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

       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“群众性团体组织”的简称,是当代中国社会团体的一种,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。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》规定中国残联具有代表、服务、管理三种职能:

       1.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。

       2.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。

       3.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,简称中国残联,是开展残疾人工作,发展残疾人事业;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代表残疾人利益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残联是党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,帮助党联系残疾人,并帮助作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,向党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要求,残联既不是党委机关,(如组织部、宣传部)也不是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(如工商局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。根据各地情况不同,有的直接归政府主管,有的归党委主管。县一级残联属于县局级单位。理事长相当于局长级别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联的宗旨是:弘扬人道主义思想,发展残疾人事业,促进残疾人平等,充分参与社会生活,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。

       二、残联是做什么的

       1.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维护残疾人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,密切联系残疾人,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。

       2.团结、激励残疾人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履行法定义务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
       3.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宣传残疾人事业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,消除歧视、偏见和障碍。

       4.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,促进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扶贫、维权、文化体育、社会保障、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条件。

       5.参与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,发挥综合协调、咨询服务作用,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。

法律依据

  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八条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,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、法规、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,开展残疾人工作,动员社会力量,发展残疾人事业。

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

       残联的电话号码是12385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(简称中国残联)成立于1988年3月,是国家法律确认、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,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联的宗旨是:弘扬人道主义思想,发展残疾人事业,促进残疾人平等、充分参与社会生活,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。中国残联具有代表、服务、管理三种职能: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;团结帮助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;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相关机构职责

       1、参与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划,发挥综合协调、咨询服务作用,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。

       2、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      3、管理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
       4、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。培养残疾人工作者。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。

       以上参考内容:百度百科-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

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哪个部门

       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(简称中国残联)是国家法律确认、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,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。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:弘扬人道主义思想,发展残疾人事业,促进残疾人平等、充分参与社会生活,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。 第三条 中国残联具有代表、服务、管理三种职能: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;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;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 编辑本段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维护残疾人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,密切联系残疾人,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。 第五条 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义务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。 第六条 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宣传残疾人事业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 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扶贫、劳动就业、维权、文化体育、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。 第八条 参与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规划,发挥综合、协调、咨询、服务作用,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。 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 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,培养残疾人工作者,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,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,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。 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,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。 编辑本段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。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,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。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。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: 一、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,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; 二、修改中国残联章程; 三、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。 第十四条 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、名誉副主席,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。 第十五条 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。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,领导全国残联工作。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、副主席若干人、委员若干人组成。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。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,每年至少举行一次。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。 主席团职权是: 一、选举主席、副主席; 二、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,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; 三、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; 四、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; 五、调换、增补主席团委员; 六、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、规划的情况; 七、监督“人道、廉洁、服务、奉献”职业道德建设情况; 八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 第十六条 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,由理事长一人、副理事长若干人、理事若干人组成。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。 理事长由中国残联主席团推举,政府任命,任期不超过两届。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,主席团通过,政府任命。理事由理事长提名,主席团通过。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。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,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。 第十七条 专门协会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、聋人协会、肢残人协会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。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、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。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:代表、联系、团结、教育本类别残疾人,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,维护合法权益,争取社会帮助,开展适宜活动,参与国际交往。 专门协会设主席、副主席,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。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 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,承认本章程,可申请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。 编辑本段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。 第二十条 县(市、区、旗)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,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。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,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,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。可设名誉主席、名誉副主席。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,每年举行一次会议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 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,设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。 县(市、区、旗)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。 第二十一条 乡、镇、街道残疾人联合会,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,设主席、理事长。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。 编辑本段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,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。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,经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残疾人联合会同意、本单位批准,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。 第二十三条 基层组织的任务是:代表残疾人利益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开展有益活动,为残疾人办实事。 编辑本段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、政府财政拨款; 二、社会捐助; 三、其他。 编辑本段第七章 会 徽 第二十五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外形为梅花图案,中心由“残疾人”三字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。底色为翠绿色,中心图形和边线为金**。 第二十六条 中国残联会徽可在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地点、活动场所、会场悬挂,也可作徽章佩戴。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英文译名是“China Disabled Persons’Federation”,缩写为“CDPF”。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。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、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,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。从性质上看,它是全国性社会团体,主管单位是国务院。根据官网资料,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
       参考资料:

       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

      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介

       好了,今天关于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”的话题就到这里了。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”有更全面、深入的认识,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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